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
2020年7月22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3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3〕2号)规定,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、统计局等部门,制定了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,成立了考核工作组,对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。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,现公告如下。
2018年度和2019年度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节水优先深入推进,水资源监管得到强化,水资源保护持续加强,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深化,农村饮水保障显著提升,取得积极进展。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用水总量分别为6015.5亿立方米和6021.2亿立方米,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(按可比价计算)分别下降19.2%和23.8%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(按可比价计算)分别下降20.6%和27.5%,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为0.554和0.559,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3.1%和86.9%。
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目标完成情况、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形成考核结果。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2019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,其中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、江西、重庆、广东、北京等8个省(直辖市)考核等级为优秀。
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部分地区尚存在一些问题: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持续推进;节水优先需全面落实;水资源强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;河湖水生态保护力度有待加强。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,坚持以水而定、量水而行,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,持续推进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,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强监管能力,加强河湖保护力度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。